隨著2012年3月29日水泥峰會的在京召開,“淘汰落后產能,加強行業(yè)調控”再次掀起水泥行業(yè)的新高潮,亦是此次水泥峰會上各個水泥行業(yè)領導演講的主題。
由各個代表的在峰會的發(fā)言我們可以得知,現(xiàn)在水泥行業(yè)面臨的主要問題仍是“產能過!,而抑制水泥產能過剩仍為水泥行業(yè)的主要任務。由專家分析我們可以得知,現(xiàn)在導致水泥行業(yè)產能過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近幾年新型干法水泥爆發(fā)式增長,但市場的落后產能卻退出緩慢。有數(shù)據顯示,到2013年我國新型干法水泥將達到31.33億噸,而市場需求量預計為24億噸,水泥富余程度超過了30%,即使落后產能全部退出,我國水泥產能仍嚴重過剩。二是,水泥行業(yè)投資仍處于降速不降溫的狀態(tài),許多新上項目在不斷增加,新建的水泥生產線也在不斷投產。導致水泥市場一直處于產能嚴重過剩的超飽和狀態(tài)。
而如何緩解水泥行業(yè)這一局面呢?首先,當然離不開政府部門的政策支持,以及行業(yè)協(xié)會與水泥企業(yè)的配合。以便加強行業(yè)調控政策,鼓勵水泥企業(yè)兼并重組,提高水泥生產集中度。其次,以水泥企業(yè)來說要嚴格控制投資熱度,嚴控新建水泥生產線,嚴控新建產能。最后,對于水泥設備生產廠家來說,要研制高質量水泥生產設備,盡量避免水泥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損耗及污染浪費。從根本上降低水泥生產成本,提高生產利潤,解決水泥價格低迷造成的行業(yè)虧損問題。
在社會熱議和批評聲中,居民階梯電價終于走出了實質性的一步,今年上半年全國正式推出居民階梯電價,已經不再是停留在紙面上的空討論。不少人反對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原因無非兩點:一是緩解不了電荒;二是等于變相漲價。不過,筆者認為,公眾應當多從促進社會公平的視角客觀解讀居民階梯電價,而不是片面的從價格上漲角度看待。
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并不像很多人認為的是等于變相漲價,漲價其實對于絕大多數(shù)居民沒有任何影響或者是影響很小。當前,居民用電量只占社會總用電量的10%多一點,上漲居民用電價格對扭轉電荒格局沒有太大的作用和意義。實行居民階梯電價之后,對于用電量在社會平均水平的將近80%的居民家庭沒有任何影響,“基本級”的居民家庭用電價格不上調,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在用電上支出不會隨著實施居民階梯電價而增加。而且,對于電價有所上漲的居民家庭而言,也能承受電價上漲帶來的壓力。一方面,電價上調的用電家庭是用電量較大的家庭,屬于中高收入家庭,不在乎用電支出;另一方面,電價上調幅度有限,一度電不是5分,就是2毛,即使按照2毛計算,一個月使用500度電,也只是增加100元支出,一般家庭完全可以承受得了。
實施居民階梯電價,主要目的是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在保障基本民生權利基礎之上,節(jié)約能源。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拉大,不同群體的包括用電消費在內的消費水平差距巨大。僅僅安裝幾盞5瓦燈泡,每天只亮個把小時的低消費用戶,在與使用多臺空調、冰箱的樓上、樓下的奢侈型高消費用戶的用電價格相同,顯然不公平,實質上就是低收入的用電低消費居民為高收入的用電高消費居民承擔用電成本。實施居民階梯電階,一方面不會讓低收入家庭因為電價上漲而降低生活水準;另一方面提高了高收入家庭的電價,讓他們承擔更高的用電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高收入家庭的無度用電,從而節(jié)約能源。
當然,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發(fā)生電荒的根源在于價格管制,是“市場煤、計劃電”之間的矛盾,導致利潤被處于壟斷地位的供電系統(tǒng)獨吞,造成發(fā)電企業(yè)虧損。換言之,緩解電荒,扭轉發(fā)電企業(yè)虧損格局的根本途徑是打破管制與壟斷,讓發(fā)電企業(yè)分得更多的利潤比例,而不是不停的漲價,也不是實行居民階梯電價。
總而言之,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并非不可取,也不是洪水猛獸,吞噬著居民的生活水準和財富,相反是促進社會公平用電的重要舉措。
來源:北極星火力發(fā)電網